复星转债提前强制赎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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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继G万科A(000002)、G铜都(000630)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因达到赎回条件而提前赎回后,G复星(600196、100196、181196)今日也公告,“复星转债”将按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复星转债,赎回日为2006年7月12日,而复星转债原约定的到期日为2008年10月27日。
据G复星介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9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04年4月28日开始转换为公司发行的公司A股股票。截至2006年6月26日,已有629,293,000元“复星转债”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尚有320,707,000元“复星转债”在市场流通。 导致复星转债提前赎回的原因是公司股价触发了赎回条件。自今年5月16日至6月26日,G复星A股股票已连续30个交易日中累计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5.03元/股)的120%,即6.04元/股。 本次复星转债的赎回日为今年的7月12日,赎回价格按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即102元/张,当年利息含税。但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之前(2006年6月28日至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复星转债不停止转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