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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券商挪用保证金打新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特别强调,证券公司自营申购新股的,必须使用已经报备的证券自营账户,严禁使用客户或他人的账户进行申购;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申购。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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