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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官员建言评估立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五部委官员建言评估立法
五部委官员建言评估立法
五部委官员建言评估立法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

  △商务部副部长寥晓淇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貟小苏

  本报记者 尚晓阳 本报实习记者 周明

  相关部委对《资产评估法》的起草工作高度重视,他们都认为各部门积极配合、协调沟通是这部法律顺利推出的重要保障。其中一个重要原则是,各行业、各部门共通的问题一定要如实、客观、公平地在立法过程中体现出来。

  财政部:立法要有前瞻性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表示,评估立法应该着力于评估行业的管理体制、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评估师执业的基本规范、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不同评估机构的专业关系,以及对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

  他表示,评估行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委托人提供虚假材料、评估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评估师违法违规执业等等,这都与评估法制不健全有关。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加快评估立法。

  “评估立法既要考虑到现阶段我国评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立足于中国国情,也要吸收、借鉴国外经验。”

  “现在的问题是各部门是否已经在立法最基本的原则上取得一致,”他说,各个行政单位有必要进行沟通、协调。

  他认为,鉴于评估立法的紧迫性,可以考虑把调研和起草穿插进行,或者调研工作要立足于起草的框架和主要内容,这样能够使调研的针对性更强,也便于起草的时候能够较快地形成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部:提倡合伙制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貟小苏认为,评估立法应该明确不同专业评估的业务范围,他还提倡评估机构实行合伙制。

  他建议,资产评估立法要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各类评估都应该服务于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倡实行合伙制,并不排除采取有限责任制”,他表示。

  他认为,资产评估立法要重点规范各类评估的共性问题。比如,资格的取得,各类评估师的评估范围,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要求,违规行为的惩戒,政府行业、自律组织职责等。个性问题,如考试的内容、报考条件、录取、机构设立的具体条件等等方面,可做原则规定,具体内容由主管部门制定。

  “六类资格涉及的评估对象各不相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程序差异比较大”,他说,因此建议在立法时明确各自的业务范围,具体内容可依照相应的法律、评估对象,以及管理要求进行划分。

  商务部:注意引资和“走出去”

  “现在吸引外资的量很大,有些是独资,但是更多的是合资,如果资产评估低了,国家的资产就会受到损害。如果对于外资的评估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对财产所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商务部副部长寥晓淇认为,资产评估要注意吸引外资的问题,还应注意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国际化经营,需要到国外发展,这就存在一个评估的问题。如果评估低了,是我们资产的一种流失,甚至是资产的脱逃。”

  因此,“评估师、评估业也应该和国际接轨,这种服务的开放对我们是有利的。”目前我国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管理水平也亟待提高,引进外资合作是一条较好的途径。

  他还表示,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应该引起重视,“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评估机制,也会影响到将来的品牌建设”。

  国资委: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国资委是资产评估行业的大客户,我们衷心希望尽快启动资产评估立法工作,因为我们每天的工作都能深切体会到评估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郭建新说。

  他建议,评估立法要体现中国特色,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要注意体现、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资产评估法是一个重要的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保护者。工作中,我们发现国有资产流失往往是从评估环节开始的,低评、漏评、少评,以及企业内部人员和评估机构串通的情况经常发生。”

  其次,在起草过程中,要注意与有关法律的协调一致。公司法、证券法等都有评估方面的相关要求,正在起草的物权法、国有资产法也都和资产评估内容有着很大的联系。

  “仅仅通过部门规章,很难规范整个评估行业。”他直言,缺少统一的《资产评估法》使行政主管部门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很难解决。“如果能够消除资格、行业、机构上的约束,国资委就可以组织相关的专家、有关人士给评估机构提意见。”

  建设部:有专业性才有公信力

  “只有从事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才会有社会公信力”,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金一平表示,目前,市场对房地产估价的要求越来越趋于经济化和专业化,因此,评估立法中既要考虑社会发展的全局,又要充分考虑评估的专业性和专项特点。

  她说,目前我国已经按照现有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了改制和设立,已基本形成了统一开发、有序的房地产评估市场。而且,“房地产评估机构已经全部与政府脱钩,改为个人公司,成为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市场法律主体。”房地产评估也取消了地域限制,对于符合许可条例的机构,都可以申请房地产评估机制。

  房地产估价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重视,房地产估价师的国际交流也不断加强。2004年,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的估价师完成了资格互认,近年来又与美国估价师协会等国际估价行业加深了交流。房地产估价行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中介服务机构。

  她建议,在评估立法中,要尊重历史现实,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通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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