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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
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投资者务请注意:本认股权证属创新品种,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因此,有意购买本认股权证的投资者应当确保了解认股权证的性质,并在投资认股权证前仔细研究本认股权证的发行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内所列的风险因素。如有需要,应在投资认股权证前征询专业意见。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电力”、“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认股权证上市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发行认股权证及标的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6年5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摘要》(下称“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pc.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全文。

  根据2005年8月5日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括认股权证计划在内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认股权证行权期内,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总公司”)。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权证出售给三峡总公司的期间和程序等事项另行公告。

  在行权期,认股权证持有人对所持权证选择行权、放弃行权或出售给三峡总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审慎决策。

  本公司特别提示:认股权证上市后,如果其他机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权证规则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备兑权证,可能会对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后的价格产生影响。

  第二节 概览

  1、认股权证简称:长电CWB1

  2、交易代码:580007

  3、权证类别:认股权证,即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认购权证

  4、行权方式:欧式

  5、标的证券代码:600900

  6、标的证券简称:G长电

  7、发行数量:1,228,010,640份

  8、发行价格:0元/份

  9、行权比例:1:1,即一份认股权证可认购一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10、行权价格:5.5元/股

  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的调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本次认股权证上市流通数量:407,220,390份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471,935,000股获派的820,790,250份认股权证不上市流通,仅能持有至行权期行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14,802,600股获派的407,220,390份认股权证可以上市流通。

  12、结算方式:证券给付方式结算,即认股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行权比例计算的价款,并获得相应数量的长江电力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票。

  13、上市日期:2006年5月25日

  14、权证存续期: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

  15、行权有效期: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24日

  16、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

  17、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8、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次认股权证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号文核准,本公司以2006年5月17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1.5份”无偿派发1,228,010,640份认股权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权字[2006]29号文批准,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14,802,600股获派的407,220,390份认股权证将于2006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认股权证简称“长电CWB1”,交易代码为“580007”。

  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摘要。本公司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pc.com.cn),且自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核准日至今不超过三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第四节风险因素

  本认股权证属于创新品种,凡有意购买认股权证或以认股权证进行风险对冲的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认股权证之复杂性。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股权证时,除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提供的风险事项及相关资料外,还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包括并不限于)有关投资本公司认股权证之风险因素:

  1、认股权证价值下降的风险

  本认股权证属欧式认股权证,在标的证券价格下降的时候,会面临认股权证价值下降的风险。

  2、标的证券价格发生不利变动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识到,影响到认股权证价格的因素可能包括:标的证券价格、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幅度和频率、股息及利率、发行人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并且不限于上述因素。以上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使认股权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

  本认股权证的标的证券为长江电力股票,因此当电力市场的相关政策、长江电力的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时,会对长江电力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和价格发生不利影响,可能给认股权证投资者造成损失。

  3、认股权证价格波动风险

  认股权证具有杠杆效应,其波动幅度往往大大超过标的证券的波动幅度。因此投资于认股权证,风险要大大高于投资标的证券。而且,认股权证的交易采取T+0制度,其交易价格可能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在投资于认股权证之前,应对认股权证之风险特性有充分认识。

  4、市场流动性风险

  由于认股权证之特殊性,可能会出现其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认股权证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使认股权证缺乏流动性,认股权证投资者的利益无法顺利实现。

  5、其他机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权证规则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备兑权证可能带来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认股权证上市后,如果其他机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权证规则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备兑权证,可能会对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后的价格产生影响。

  第五节 标的证券概况

  一、标的证券简称、交易代码和可流通数量

  1、公司股票简称:G长电

  2、公司股票代码:600900

  4、公司总股本:8,186,737,600股

  5、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2,714,802,600股

  二、标的证券历史价格资料

  1、公司股票最近一年(2005年5月16日—2006年5月15日)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其出现时间

  最高价:8.77元/股 出现时间:2005年7月21日

  最低价:6.34元/股 出现时间:2006年3月8日

  2、公司股票最近一年每月月末的收盘价

  单位:元/股

  3、公司股票最近一年的成交量

  公司股票最近一年成交量为670,519.20万股。

  4、最近20个交易日(2006年4月10日—2006年5月15日)公司流通股份市值

  最近20个交易日,公司流通股份最低市值为173.48亿元,平均市值为184.88亿元。

  5、最近60个交易日(2006年2月11日—2006年5月15日)公司流通股股份累计换手率

  最近60个交易日,公司流通股股份累计换手率为92.60%。

  第六节 认股权证的发行

  本次认股权证发行情况

  1、发行人:长江电力

  2、发行对象:认股权证派送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7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发行数量:1,228,010,640份

  其中,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471,935,000股获派的820,790,250份认股权证不上市流通,仅能持有至行权期行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14,802,600股获派的407,220,390份认股权证可以上市流通。

  4、发行价格:0元

  5、发行方式:无偿派送

  6、权证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七节 认股权证主要条款

  一、权证主要条款

  1、发行人:长江电力

  2、权证类型:欧式认股权证,即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认购权证,在权证存续期间,认股权证持有人仅有权在行权期行权。

  3、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即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

  4、行权期: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即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24日。

  5、行权比例:1:1,即一份认股权证可认购一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6、行权价格:5.5元/股,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的调整见“第九节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比例调整”。

  7、认股权证上市数量:407,220,390份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471,935,000股获派的820,790,250份认股权证不上市流通,仅能持有至行权期行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14,802,600股获派的407,220,390份认股权证可以上市流通。

  8、三峡总公司承诺:在权证行权期,上市流通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

  9、认股权证的上市交易时间:2006年5月25日。

  10、权证交易、行权及出售给三峡总公司的程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经上证所认可的具有上证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自营或代理投资者买卖权证。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认股权证的交易代码:580007。

  认股权证的交易简称:“长电CWB1 ”。

  (2)认股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应委托上证所会员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申报;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认股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标的证券。认股权证的行权代码及行权简称将另行公告。

  (3)在认股权证行权期内,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权证出售给三峡总公司的期间和程序等事项另行公告。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认股权证理论价值测算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认股权证理论价值进行了测算,仅供投资者参考。

  1、关于公司可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理论价值分析

  长江电力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5.50 元,行权比例为1:1,存续期为12个月。假设长江电力股价年波动率为24.9 %(根据最近一年的历史股价波动率估计),无风险收益率为2.25%(参考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考虑流通权证持有人可以以1.8元/份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因素后,则对应长江电力不同股价,根据Black-Scholes 公式计算的公司认股权证理论价值为下表中的“认股权证理论价值Ⅰ”。由于认股权证行权时会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增加,若考虑股本增加和流通权证持有人可以以1.8元/份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这两项因素,公司认股权证理论价值为下表中的“认股权证理论价值Ⅱ”。

  2、本认股权证作为长江电力股票的衍生产品,理论上认股权证价格与长江电力股票价格密切关联。但由于现实市场条件并不完全满足Black-Scholes公式的假设前提,权证的交易价格还会受到市场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权证上市后其实际价格很可能与按上述公式计算出来的理论价值存在一定的偏离。

  3、根据有关规定,本认股权证2006 年5月25日上市当日开盘参考价将由保荐机构计算后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将按照上述理论价值Ⅱ的计算公式计算该开盘参考价,其中S为长江电力股票2006年5月24日的收盘价。

  4、认购权证上市当日设涨跌停限制,涨跌停价的计算公式为: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其中,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为权证上市日的保荐机构测算的开盘参考价。

  第八节 发行人情况

  公司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06年5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摘要》(下称“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pc.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说明书》全文。

  第九节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比例调整

  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认股权证的保荐机构将按下列公式对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进行调整,并及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

  1、标的证券除权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按下列公式调整:

  标的证券除权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2、标的证券除息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第十节 发行人的上市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发行之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一)本公司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本公司承诺在知悉可能对权证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后,将主动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第十一节 本次上市联系人

  一、发行人联系人情况

  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胜亮 刘希普 杨庆华 吕天罡

  联系电话:010-58688900

  联系传真:010-5868889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邮政编码:100032

  二、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联系人情况

  上市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联系人:刘旭阳 张晋阳 张立军 邵丰 杨德彬 李小岩 廖雅妮

  电话:020-87555888转

  传真:020-8755358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9日

  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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