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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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福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景询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惠川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3月 编制单位: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景询会计机构负责人: 何惠川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经营国际化、产品多元化、管理现代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快新产品开发的步伐,锐意进取,抢抓机遇,积极拓展了国内、国际市场的深度和幅度,构建了多元化的出口市场格局。同时,坚持“效率与效益”、“效益与时效”高度统一的“双效”管理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执行力,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良性发展。 2006年1—3月完成销售收入13,487.29万元、实现净利润2,033.52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1.47%、31.04%。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发生变化的原因:(1)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变动主要是期间费用的增长幅度小于主营业务的增长幅度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增加的影响。(2)期间费用变动主要是部分期间费用相对固定,导致增长幅度小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的影响。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变化的原因:(1)由于子公司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齿公司”)的报表于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三齿公司新增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增加,引起其他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的减少;(2)汽车配件销售价格的下降,并且由于汽车整车销售因竞争激烈销量减少进而对汽车配件的需求量降低,导致汽车配件销售收入下降。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安轴承”)加大精密圆锥滚子轴承的开发,扩大了毛利率较高产品的销售,导致了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轴承产品的毛利率提高;(2)汽车配件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其毛利率下降;(3)三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略有下降、低毛利率产品增销及原库存钢材、在制品成本较高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实施日期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2月10日,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2月14日,并自2006年2月1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龙溪”。 (2)经本公司2006年2月15日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十次监事会审议,同意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子公司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告刊登于2006年2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福胜 2006年4月25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