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海能八年深陷冻结困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 15:55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王婷

  正在进行的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爱建信托)的重组可能会因一笔3000万元的贷款不能收回而押后。

  爱建信托的难题

  “如果他们不还那3000万元的贷款,将影响我们的自有资本金,这就会影响我们的资产评估,对重组有影响。”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爱建信托) 自营业务总部总经理浦坚对《财经时报》说。

  浦所指的3000万元,是在2001年,在银监会叫停信托公司经营银行业务之前,经他手办理的一起贷款业务。借贷企业为一家名为上海海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贷款数额是3000万元。

  现时,搁浅了一年多之久的爱建信托重组一案再次启动。其控股股东爱建股份在2月28日的公告中称,将把爱建信托改组为一家中外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股东爱建股份等三家“爱建系”公司,将以爱建信托经计提减值后的全部净资产值向新的股份公司出资,引入新的投资人。

  在重组之前进行的资产、业务等的清理过程中,这起本来寻常的信托公司经营业务,却让爱建感到有些棘手。

  “本来是2002年到期,但是我们给他们一年展期以后,海能还是无力归还。”浦坚说。也就是说,海能的贷款,拖到今天也无法到达爱建的账户上。

  浦坚在追索这笔贷款过程中,逐渐发现,早在八年前,海能就陷入了一起“以存骗贷”案件中, 海能在诸暨银行的3000万元存款被冻结、扣押了8年。并导致海能公司不能清偿爱建信托的贷款。

  那么,海能是如何陷入这场嫌疑之中?另外,所有涉案人员与企业早已几经变迁,现如今,3000万元到底何去何从?案件将如何了结?还不得而知。

  “存贷”恶因

  海能公司是一家于1993年1月在上海注册成立的集体联营性质的企业,法人代表是徐伟良。公司有两大发起股东,一家是深圳电联电力实业公司,另一家是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当时,这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200万元。

  据浦回忆介绍,这家公司主要业务是对外投资以及能源产品贸易。之所以将钱贷给海能,也是因为爱建信托与海能有多年的业务关系。

  徐伟良在经营的过程中,认识了当时任华能耀江总经理的蔡杭生。

  资料显示,华能耀江公司是上海华能国电实业公司与浙江耀江实业开发总公司在上海设立的一个联营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主要经营煤炭,石油及制品,金属材料,建材等。

  同是国有大型电力能源企业背景的这两家企业,开始有了业务往来。

  徐伟良在对律师的回忆中提到,他对蔡杭生的感觉是“人脉关系很广,能将上海的电运调到缺电的浙江去。”

  也许正是这些,让徐对这位生意场上的朋友的能力深信不疑。

  1995年,华能耀江拖欠了海能2500万元现金款时,与浙江诸暨政府有联系的蔡向徐保证,他本人可以获得浙江诸暨地区银行的贷款,还清欠海能公司的钱,前提是海能公司要到当地银行或信用社存入一定现金,这是因为银监会对银行、信用社存贷比有不超过75%的要求。只要增加信用社贷款额度,规避政策限制就行。

  为了尽快取回欠款,海能公司答应了蔡杭生的要求,将自己公司的3000万元分两次存进了当地信用社。

  1995年11月15日,海能存入绍兴市信托投资公司诸暨办事处(现为诸暨市信用合作社联社,简称合作联社)人民币2000万元,存期1年,由合作联社出具定额存单一张;1996年5月29日,海能又存入诸暨市暨阳城市信用社人民币1000万元,存期半年,由暨阳信用社开具定额存单一张。

  当时,海能为了确保没有风险,特意与信用社签订了《存款合同》,并在其中明确规定“甲方(指海能公司)不负担一切经济风险责任,到期乙方(指信用社)无条件兑现,划转甲方指定账户”。

  后来,这两家信用社都改制并入诸暨市农业合作银行。

  “骗贷”风波

  在海能将钱存入诸暨的信用社后,蔡顺利地贷到了2250万元,但钱却是以一家海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海外公司)的名义取得的,蔡是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而担保人为诸暨市的电力公司。

  得到贷款后,据叶律师称,蔡将其划入“华能耀江”账户,并归还了对海能公司的欠款。这之后,蔡总共只归还了信用社本息325万元,就不知去向。

  合作联社和暨阳城市信用社便以“贷款未还”为由扣下了海能的存款,并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7年6月,法院分别作出判决和民事调解书,要求海外公司归还合作联社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电力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注明:合作联社从海能吸收存款后,海能并未直接指定将该款借给海外公司。

  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促使海外公司还钱,而承担担保责任的电力公司也无理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债务的恶果还是落在海能头上。

  3000万元,对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是小数字,据浦推测,海能这笔钱的来源,合法途径可能只有两条,一条是电力系统内部资金,另一条是向银行的贷款。

  据海能的代理律师叶涵称,在这以后,海能为自己追讨3000万的8年多时间里,他们多次接触诸暨市农村合作银行,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多次派人前往诸暨市公安局询问冻结理由,要求出示冻结手续,均遭拒绝。他们还多次向上级公安部门及政府有关机构反映意见,要求解冻,但未获得解决。

  直到去年,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赵霄洛、叶涵律师接手代理海能的这一案件后,在9月26日公安部的一次“大接访”活动中,他们才第一次收到诸暨市公安局“不予解冻”的告知书。从该答复中,他们才正式得知这笔存款之所以被冻结,是因为海能公司有共同参与蔡杭生贷款诈骗的嫌疑。

  对此,叶反驳认为,按照“我国刑法第193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仅限于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该罪的主体。因此,海能公司作为法人单位不是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然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主体,诸暨市公安局冻结海能公司存款3000万元从根本上讲,就缺乏法律依据。另外,蔡杭生涉案骗贷2250万元,后来蔡还本付息共325万元,实际涉案1925万元。而诸暨市公安局却查封了海能公司3000万元存款,超额查封达1100万元。”

  解决困惑

  “对于贷款者资格审查的不严谨以及条件的宽松,”赵律师说,加上当时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获得贷款利息的急功近利,才造成了这般局面。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这是一起企业、银行以及公安机关等各利益群体纠结在一起,阻碍事实真相浮出水面的典型案例。其中,或隐现的公安部门执法不力以及地方利益群体的相互袒护,也造成了这起简单的经济案件,耗时近10年。

  对这一案,赵与叶都认为,反映了一些法律上缺陷,比如缺乏对财产限制,无冻结查封期限和合理制约机制。查封以后又缺乏无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无法提请检察机关予以监督,无简便途径请求国家赔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财经时报》,中国人首选的经济周报!
全年定价:98元
电话订阅:010—87762866转8011、8017
网址订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