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大股东赔偿底线 3934万股是极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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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5: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每10元获赔2.2股,只剩22天的选择时间。对于*ST广夏(000557)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所有原告中的中小投资者来讲,确实难以选择。 为了提高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沟通的效率,继北京的首轮协商谈判之后,*ST广夏的五大非流通股股东(中联实业、宁夏综投、深圳广夏、广东京中投资及培鑫投资)作为参与谈判股东,日前阐述了此次协商谈判的方案与底线。
据了解,此次参与谈判的非流通股股东开出的协商方案是:参与谈判股东将按比例支付总计不超过3934万股的*ST广夏股份作为诉讼赔偿。按照目前所有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相当于平均每10元诉讼请求金额支付约2.2股*ST广夏股份。中小股东获赔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参与谈判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股改实施的1年后可上市流通。公司方面表示,3934万股已是非流通股股东所能拿出的最大限度,而且大股东保持一定的持股比例对*ST广夏下一步的重组也较为有利。 参与谈判股东表示,非常希望诉讼原告能理性地、现实地看待此次的协商谈判。即使在限定的期限内不能与中小投资者诉讼的全部原告达成一致,也将向部分达成协议的股民按协议数字支付赔偿股份。若诉讼原告不接受,22天后,非流通股股东将按承诺比例将这部分股东追送给现在的流通股股东。 (全景)
上图:ST广夏日K线图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