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集团 8000万元土地不翼而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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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 13:42 《财经时报》 | |||||||||
薛仕成董事长:您好! 不知您近来心情如何。贵公司天香集团(600225)因在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被上交所2月7日予以了公开谴责,其中之一涉及天香集团出售恒泰隆兴96%股权一事。虽然已被谴责,但该项迷雾层层的股权转让,仍然未能告白天下。
2005年12月1日,贵公司公告称,拟将所持的恒泰隆兴96%的股权以9900万元转让给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此次转让预计将给天香集团带来7600万元收益。 董事长先生,股民们担心陷入一场骗局之中。 要把问题搞清楚,需要进行一些回顾。2005年5月21日,天香集团公告称,为理顺与大股东的关系,理清与大股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董事会决定受让北京天香园持有的恒泰隆兴70.9%的股权,那么恒泰隆兴70.9%的股权又是怎么从建瓯天香手中跑到北京天香园手中的呢? 据天香集团2005年12月1日公告称:“2005年5月8日,我司与北京天香园、建瓯天香签订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北京天香园代我司受让建瓯天香持有恒泰隆兴70.9%的股权……”。 需要指出的是,建瓯天香原本为天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泰隆兴成立于2001年,成立初的主要股东为:天香集团持股9.1%,天香集团控股子公司天香胜利持股20%,建瓯天香持股70.9%。2004年11月30日,天香集团将持有的建瓯天香股权转让给了福州开发区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但根据上交所谴责公告显示,天香集团实际已于2005年5月8日,以1560万元价格受让了建瓯天香持有的恒泰隆兴70.9%股权,同时委托北京天香园代为持有上述股权。 相信董事长先生应该清楚,代受让和代为持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表示收购恒泰隆兴70.9%股权的资金来自北京天香园,而后者表示收购资金来自天香集团。 若不是上交所对天香集团的此次收购提出了质疑,贵公司竟然要对恒泰隆兴70.9%股权进行两次重复收购。董事长先生,如果您否认这种赤裸裸的欺骗,请尝试帮股民们揭开冰山的一角。 恒泰隆兴的股权之所以能高溢价转让,主要是因为恒泰隆兴所拥有中关村科技园内60亩土地使用权大幅增值,该土地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评估价值为1.03亿元,评估增值7897万元,而恒泰隆兴的土地来源于北京天香园。 资料显示,北京天香园的股东为天香集团持股46.79%,新沃科技持股31.78%,厦门华通持股21.43%。表面上看天香集团是第一大股东,但实际上,新沃科技和厦门华通,都为华通国际所控股。 2005年5月20日,北京天香园与恒泰隆兴签订协议书,约定将中关村科技园200亩土地中的60亩以总价24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恒泰隆兴开发使用。 大股东控股的北京天香园将土地低价转让给恒泰隆兴,上市公司凭借土地的增值又将恒泰隆兴股权高溢价转让,看来大股东为上市公司贡献不少,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资料显示,2000年11月,天香集团与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由天香集团以总价8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关村科技园200亩土地进行开发。2002年1月,天香集团将这200亩土地委托给北京天香园,负责土地的开发建设生产等各项工作。 可以看出,这200亩土地100%属于上市公司,但从公告上来看,恒泰隆兴是出资2400万元从北京天香园手中购得的其中60亩土地的。 股民们不理解,既然土地属于上市公司,北京天香园只是受托进行开发建设生产等,北京天香园凭什么将其作价出售呢?股民们知道,北京天香园正在开发一个“总部商务花园”项目,位置恰恰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产业基地。那么,董事长先生,您是否能明确回答,该项目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土地相关呢?若不相关,该项目的开发是否占用了上市公司的土地呢? 更为奇怪的是,虽然天香集团称早在2000年就出资8000万元收购了这200亩的土地,但在公司的各期财报中,只能看到预付款中有一笔3500万元的预付土地款,除此之外难见这8000万元土地的踪影。 董事长先生,虽然贵公司将土地委托给了北京天香园,但在公司的账面总该有所体现吧?这块土地究竟到哪里去了? 张彤2006-2-9(021311)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