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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请示上报国务院 煤电价格将再次联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8:11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纪凡 北京报道

  火电企业期盼的煤电价格再次联动也许不再遥远。

  国家发改委日前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请示》(发改运行160号),并已上报国务院。在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中,《请示》明确提出,要
“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

  本报记者昨日读到这份《请示》。《请示》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情况的回顾;第二部分则着重分析煤电双方对重点电煤价格出现较大分歧的原因;第三部分重点提出了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第三部分的第三点针对重点电煤定价问题。发改委称,“鉴于多年形成的电煤重点合同价格与非重点合同价格存在一定差距,适当提高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也有其合理性。”

  随后的第四点则是“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不过,这一点的内容非常简略,并未提出具体的联动方案,只是称要按照已经制定的煤电联动机制执行,同时强调,要防止煤、电借机大幅涨价。

  在1月份举行的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计划要签订的重点电煤合同有4.9亿吨,约占到全国电煤总量的一半左右。而《请示》显示,衔接会上只签订了1亿吨重点电煤合同,仅超过计划的五分之一。而记者本月8日从电力系统了解到,五大发电集团的签约量只占到其总需求量的5%。

  此前,发改委曾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并向煤电双方提出,可以先签运量,暂不签价格。这份《请示》中提到,“签量不签价”的提议曾得到了煤炭方面和部分电厂的认可,但有的发电集团却坚决不同意。

  在衔接会上,国家首次放开重点电煤价格,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煤炭企业继续要求涨价,而电力企业却表示,因无法承受已经高高在上的成本,而拒签合同。

  煤电价格将再次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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