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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价格将再次联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8:13 中国证券报

  (上接A01版)当时,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化解煤电双方矛盾的短期办法只有煤电价格联动。从长远看,则是煤电双方相互参股,实行煤电一体化。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4年年底下发的《关于建立煤电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执行的首次煤电价格联动,以2004年5月底煤炭企业销售电煤的车板价为基础,根据2004年6月-11月电煤车板价的平均涨幅,按照煤电价格联动公式测算和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
销售电价。电力企业要自行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通知》还规定,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若变化幅度不到5%,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时,水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调整,其他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不随煤价变化调整。

  业内人士分析,为了保证全国电力供应的平稳,不至于出现电厂因亏损而不愿买煤进而停电,或者铁路全年运力计划不能及时制定而影响电煤运输,发改委是在无奈之下才向国务院再次提出要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毕竟,电价频繁上涨对经济发展多少有些负面影响,发改委之前的态度一直是不支持电煤涨价的。

  有专家分析,为了避免电价频繁调整使普通群众负担过重,今年有可能只提工业电价,保持民用电价不动,而这样的方案也易于获得国务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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