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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证券破产启示:开启中国券商破产模式新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07:08 北京现代商报

  

大鹏证券破产启示:开启中国券商破产模式新路

位于深圳地王大厦8楼的大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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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深圳中院的一纸裁定,大鹏证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记者了解到,春节之前各相关人员已经召开过碰头会,初步确定了破产程序的可行性操作方案。今年5月,将召开破产程序中最为重要的债权人会议。

  大鹏证券的破产,经历了“证监会责令关闭——行政清算——司法破产清算”的过程。这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而言,史无前例。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大鹏证券能够进入破产程序,
证监会、清算组、托管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法学界的权威集体出动,为的就是在毫无法律条款支撑的情况下,让大鹏证券顺利“死亡”。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它开启的将是中国券商破产模式的新路。

  大鹏证券破产日志

  ●2005年1月14日

  大鹏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同日长江证券托管其经纪业务。

  ●2005年1月17日

  证监会委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清算组,负责大鹏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

  ●2005年2月1日

  国信证券2000万元接手大鹏证券全部投行业务。

  ●2005年5月31日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完毕,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大鹏证券资产负债率高达185.87%。

  ●2005年6月

  长江证券有偿受让大鹏证券全部经纪业务。

  ●2005年8月12日

  大鹏证券原董事长徐卫国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

  ●2005年9月

  清算组、证监会、高院协商处置大鹏证券破产事宜。

  ●2005年10月13日

  证监会做出正式批复,同意大鹏证券申请破产。

  ●2006年1月24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大鹏证券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偿还率可能将达10%

  记者从大鹏证券处了解到,随着深圳中院的一纸裁定,大鹏证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春节之前,各相关人员已经召开过碰头会,初步确定了破产程序的可行性操作方案。今年5月,将召开破产程序中最为重要的债权人会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性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之后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待这些事情都处理完毕之后,就将进入破产财产分配阶段,这也是对债权人来说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按照规定,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但破产财产的分配需要在先行拨付清算费用之后,按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其次是破产企业拖欠税款;最后才是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之后,法院就可以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将不再进行清偿。最后还将向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而大鹏证券的破产也将基本遵循这一原则。据记者了解,本次的破产清算组由三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组成,深圳中院试图在大鹏证券破产这一程序上再次探索一条新路。据了解,这种破产清算的做法充分借鉴了香港的清盘人制度的做法。

  对于外界最为关心的破产财产偿还率问题,一位知情人透露说,他预计可能将达到10%左右。他透露说,尽管大鹏证券亏损严重,但在行政清算期间通过出让投行及经纪业务获得了一些钱,这些钱将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同时,他透露大鹏证券还有2亿左右的股票,“这些钱将先行支付清算费用,即包括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及律师费、审计的费用等等,之后还要支付工资等费用,这些都支付完毕,应该还有一些剩余。”

  不过,记者了解到,曾经在大鹏证券开户的投资者,并不作为破产财产的债权人,他们的损失已经由央行通过再贷款的途径解决了,央行将作为一般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一样,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问题券商资不抵债27.78亿元

  2006年1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公告:“大鹏证券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经关闭清算,已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还债。法院裁定,宣告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并指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从2005年1月14日长江证券正式托管大鹏证券开始,大鹏证券的破产之路走了1年多。

  “刚刚开始清算工作时,没有人知道大鹏证券的窟窿到底有多大”,一位全程参与了大鹏证券清算的人士透露,“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也都没有想过要走破产这条路。”

  由于在大鹏证券清算之前,已有多家券商走上了行政托管程序,程序上的工作比较有章可循,所以工作相对来说进行的比较顺利。2005年5月31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经过5个半月的紧张工作,得出了一份惊人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月14日,大鹏证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2.35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0.14亿元,资不抵债金额为27.78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85.87%,已严重资不抵债。

  “大鹏证券的情况跟南方证券不一样,这也就是为什么南方证券可以由建银来重组,而大鹏只能破产”,该人士解释说。首先,大鹏不是一个特别大的券商,而且从成立之初大鹏就带有明显的民营色彩,而且大鹏证券的问题很多,没有一家券商有如此大的实力能够全盘接下大鹏。“大家都想只要优质资产,没有人愿意要包袱”,该人士一语道破玄机,“并且,大鹏证券的股权结构十分分散,没有一个大股东能够挺身而出。”

  另外,从实际状况上说,券商再贷款的资金毕竟是有限的,财政的资金不能全部用来解救问题券商。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教授就是再贷款制度的坚决反对者。他认为如果真实的情况是资不抵债,那坚决不能救,只能破产。

  选择破产成为一次先行性探索

  “最终选择破产这条路是多方探讨的结果,因为破产的程序是透明的,有利于股东和债权人了解处置的过程”,参与大鹏证券清算的知情人士表示。

  但问题也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是没有法律条文支持。我国《公司法》及《破产法》对公司破产有极为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责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事实上,大鹏证券已经达到了公司破产的法定条件,但是对于券商破产的相关法律缺位,所以大鹏证券的破产才会如此艰难。”一位业内律师指出。

  另外,证券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特点在于它的客户多为中小投资者,如果处理不当,将引发巨大的风险。

  “经过探讨,最终决定将大鹏证券的部分优质资产剥离出售,同时着手进行破产的债权债务清算,这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该人士透露说。

  其实,早在长江证券刚刚托管大鹏证券不久,国信证券就以2000万元的价格整体收购了大鹏证券的投行业务,同年6月,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长江证券整体有偿接收大鹏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31家证券营业部的经营性资产。至此,大鹏证券的托管期已经完毕。

  六项特殊条件突破“瓶颈”

  从2005年9月份开始,证监会、清算组、最高人民法院、法学界的权威们频频在深圳聚集,探讨大鹏证券破产的最后方案。

  主动权一直把握在高院的手中。作为惟一有权利判定大鹏证券破产的司法机关,高院最终在法律规定之上特事特办,与证监会及清算组达成了一致。大鹏证券要进入破产程序,除了一般性公司破产所需要具备的“资不抵债”条件之外,还要满足多项特殊条件:一是需要清算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二是需要对证券类资产处置完毕,平稳转移经纪业务客户;三是纳入《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应当收购的债权方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已足额弥补,个人债权已移送相关地方政府甄别确认,具体的收购政策已经明确,下一步的收购方案、收购资金等已经落实,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有了明确预案;四是职工须妥善安置;五是在整个行政处置期间,没有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六是公安机关专案冻结的资产已全部解冻,所有账簿已清理完毕,随时可移交法院。

  证监会的态度格外明确,在几次沟通会后,10月13日即签发了《关于同意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申请破产的函》;经纪类业务早在6月份就已整体转让给长江证券了,职工安置也已基本完毕,因此,剩余的基本上只是较为繁琐的工作。到去年11月份,后续的各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清算组及相关中介机构开始准备报送材料。

  尽管破产的最终裁定早在大家的意料之中,但是中院做出裁定的速度还是让人颇为意外。2006年1月23日深圳中院开始接收破产申请的材料申报,24日,深圳中院即做出了同意破产的裁定。“本来我以为至少要到春节过后才能公告,没想到中院的动作这么快”,清算组的人士感叹说,“不过这也是迟早的事。”

  大鹏证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关系图

   

大鹏证券破产启示:开启中国券商破产模式新路

 

  黯然神伤徐卫国

大鹏证券破产启示:开启中国券商破产模式新路

  不能否认的是,大鹏证券在成立之初的前些年,确实受到了业界的瞩目。而无论大鹏的盛与衰,其掌门人徐卫国都从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徐卫国,男,1964年出生于湖南岳阳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尽管家境一般,但凭着他的个人努力,分别获得了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武汉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及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而这些专业知识对他后来执掌大鹏证券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正值深圳发展的黄金时期,年仅24岁的徐卫国研究生毕业后,南下深圳寻梦,最初就职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后参与筹备了深圳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证券投资基金部,三年后离职。随后,徐与其原深国投的九位同事筹建了大鹏证券。其中包括大鹏证券的两任总经理陈玉萍和张永衡。

  1993年7月,大鹏证券获准筹建,注册资金1亿元。之所以说大鹏证券是具有民营色彩的证券公司,是因为其两名大股东——深圳兆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策实业有限公司均为民营企业,并且徐卫国本人是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此一来,年仅29岁的徐卫国应该是大鹏证券绝对的实际控制人。但他筹建大鹏证券的资金来源,至今仍然没有人能完全弄明白。

  随着证券市场的繁荣,大鹏证券的发展也随之蒸蒸日上。2000年5月,大鹏证券增资扩股至15亿元,众多上市公司都成了大鹏证券的股东。尽管股权结构分散了,但实际的控制权仍然牢牢掌控在徐卫国手中。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大鹏证券的“死亡”,完全是徐卫国一手造成的,都是他打造大鹏金融控股帝国未遂而带来的后遗症。

  2000年完成增资扩股后,徐卫国随即推出了控股公司计划。通过设立大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股权转让运作,大鹏控股成为了大鹏证券最大股东,随后又设立了涉及若干行业的子公司。但事实上,大鹏证券始终都是这个帝国的核心,这些公司成为大鹏证券变相获取银行贷款的渠道。而在大鹏证券出事之后,众多相关公司纷纷撇清关系,大鹏证券因此要处理的诉讼多达上百件。

  一方面打造大鹏金融控股帝国资金链,一方面徐卫国却也在玩着坐庄的游戏。大鹏证券坐庄的一只著名的股票是龙腾科技(现已更名五矿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从1999年开始,大鹏证券一度动用11亿元自营资金和11亿元委托理财资金,共22亿元资金重仓持有龙腾科技,最高持股比例达到流通盘的90%,而该股曾为大鹏证券带来了8亿多元的浮动盈利。与此同时,他们相互之间还有更为复杂的委托理财协议。除此之外,国投资源(资讯 行情 论坛)、广电网络(资讯 行情 论坛)等也是大鹏证券重仓的著名股票。

  据了解,大鹏证券投资规模最大时超过近60亿元,坐庄亏损是大鹏证券巨亏中最大的一部分,到被接管时,股票市值损失超过20亿元。

  2005年8月12日,在大鹏证券行政清算即将结束之际,借口患有精神疾病的徐卫国及其下属共12人,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业界猜测罪名可能是涉嫌操纵股票、侵占公款、抽逃资金等。但截至目前,尚未有徐卫国被正式起诉的消息。

  商报记者 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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