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来涉案金额最大一起金融证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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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9:36 新闻晨报 | |||||||||
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述,德隆系企业主要涉及三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资金。经查,德隆旗下企业从2001年至2004年,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多亿元,另外,德隆从1997年起,采用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3只股票。截至2004年4月14日,德隆累计买入这3只股票678亿元,操纵股市非法获利98亿多元。
法律专家指出,中国对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有严格规定,只能是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除此之外,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都不能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而德隆系企业正是利用存款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即委托理财向非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而资金并未投入到他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所明确的途径,而是挪作他用,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据政法机关介绍,这起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金融证券案,涉及20多个省市区的2500多家机构和32000多名个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