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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2:0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吴占宇

  记者日前获悉,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2006年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通知提出,要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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