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副局长王力表示物业税不会马上开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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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8:21 中国证券报 | |||||||||
居民个人自用房交易将给予税收优惠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北京报道 “开征物业税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技术问题和征管问题还很多,现在正在研究中。”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昨日否认了马上就要开征物业税的说法。
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力说,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创造征管的条件。按照国际的惯例,物业税应该按评估值来征税。 王力表示,今后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导向就是要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于非普通住房,尤其是一些所谓的豪华住宅,要从政策上加以限制,而对于居民个人自用房的交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投资性和投机性的住房要加以限制。 王力在会后还告诉本报记者,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有关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调整是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的,现在也不便透露”。 但他透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正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谈到增值税转型,王力说,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在东北地区改革试点的工作,并且研究完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