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金补亏将违法 上市公司再融资门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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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15:00 南方都市报 | |||||||||
新《公司法》将关闭此通道,上市公司再融资门槛提高 “我们公司累计有6亿元的亏损,今年动用包括资本公积金在内的资金弥补亏损后,可以轻装上阵。这也是为了公司长远利益考虑。”最近公告称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大冶特钢(资讯 行情 论坛)受访人士如此解释相关行为。
在这位王姓证券事务代表看来,今年弥补亏损后,明年才有可能考虑分红。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时有上市公司公告,动用资本公积金补亏。这些做法的背后主要是新《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明年开始将属于违法,不少上市公司趁机搭乘“末班车”。 大冶特钢的补亏范本 即将实施的新《公司法》第169条明确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这意味着,再有一周的时间,资本公积金补亏将是违法之举。针对于此,仅11月30日一天,就有包括大冶特钢等17家公司发布有关公告。本周四大冶特钢公布了进展的最新情况。 12月21日,大冶特钢对补亏金额修正。截至今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6.63亿元。因为累计亏损额变动,公司动用资本公积相应减少约100万元。弥补累计亏损完成后,公司累计亏损、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均为0元,资本公积为4.48亿元。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公司的资本公积为10.49亿元。此前,11月29日,大冶特钢公告称,截至今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为6.64亿元(未经审计)。公司拟用任意盈余公积664万元、法定盈余公积4821万元和资本公积中的部分股本溢价6.09亿元按顺序弥补亏损。王姓证券事务代表强调,此次举动是为解决遗留问题,“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形象也有好处。” 据中国证券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从新《公司法》通过至12月19日,有58家公司通过了有关资本公积金补亏的决议,计划补亏的资本公积金金额合计高达128.07亿元。 上市公司再融资门槛提高 不过,业界有人士认为,堵住了上市公司通过资金公积金弥补亏损做靓报表的同时,但却存在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广州本地一位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对本报记者表示,新《公司法》禁止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主要考虑是,一些资本投机者进行资本炒作,在入主公司后故意“做漂亮”报表,随后通过分红套钱逃跑。此次,立法机关从高度考虑,一律不给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堵上漏洞。但同时,以后上市公司亏损若不能借此弥补,将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在堵上一个漏洞的同时,在别处打开新的漏洞”。由此,该律师建议,应该设立一个过渡期,以解决遗留问题。 然而,在会计界却是另一种说法。此前有会计专家表示,相关新规修改非常正确。原因在于亏损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结果,而资本公积是一种非盈利活动而产生的积累,是一种非经营性权益,因此不能用于弥补亏损。比如股本溢价,虽然多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实质上是投资者的一种投资行为。 其实,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最大的意义在于再融资。依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再融资。这样,只有账面盈利才能分红,然后才能再融资。据此,资本公积补亏已经沦为不少上市公司谋取融资的方便之门。一些公司虽知资本公积金补亏可能导致公司多交税,但在再融资的巨大诱惑前,还是置股东利益于不顾。 本报记者 汪江涛 上市公司弥补亏损顺序 原《公司法》 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新《公司法》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