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石:权力寻租的投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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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09:39 《财经时报》 | |||||||||
本报记者 赵军 牛丽静 “官不在大,有权则灵”这句话用在王小石身上挺合适。王曾经是个副处长,这官职在“一片树叶就能砸到个处长”的国家机关里,分量实在很轻。可就是这介小官,对于企盼尽快上市圈钱的准上市公司来说,吸引力却非同小可。
王小石的“磁力”来源于他的身份——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在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是要害部门,如果企业要上市融资就必须通过该部门的审核。具体行使这一权力的是发行审核委员会。这个相对独立的委员会设在发行监管部下,王任副处长的发审委工作处负责发审委的会议组织工作。而企业最终能否过上市关,大权掌握在发审委委员的手中。 在发审制改革前,发审委委员一般随机挑选,具有很强的保密性。这就使得发审委人员受到了业内的特别关注,这种关注同时被市场赋予了“高价”。按照当时的情况,一家计划上市的公司需耗时一两年,这期间既要付“明账”——券商的中介费,更需要备足“打理费”,这笔用来跑关系的钱通常是“明账”的十倍甚至更多,其用途不言自明。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王小石此时即充当了“勇夫”的角色。他利用职务之便,向谋求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一份名单竟然卖到20至30万元。 王小石还有另一条生财之道,就是给想上市的公司老总和审核该公司上市的证监会官员牵线搭桥,仅仅一次他的荷包里就多了60万元。 赚了大钱的王小石很快学会了高消费,他先给自己买了一辆“本田雅阁”,接着在北京西城区购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住宅楼。 从面像上看,王小石像个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他给人的印象也是少言寡语,老实本分。如果没有外界的诱惑,王也许会象他长期从事党政工作的父母一样,做个清廉的人。遗憾的是,原本有着令人羡慕工作的他最终在金钱问题上栽了大跟头。 11月9日,王小石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最后,带着黑边眼镜,身着黑色阿迪达斯休闲装的王小石用有些颤抖的声音说:“我确实收了钱,这件事教育了我,但我没有犯罪。”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指出,只要王小石承认收了钱,就可以判定他有罪。而且王小石案的影响很大,判刑不会很轻。虽然各地对刑期的界定有很大弹性,但对王小石的判决至少应该在三年以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