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对价10送3.5股 将在股改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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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8:1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张德斌 吉林森工(600189)今天公布的股改说明书显示,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拟采取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支付对价,在支付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总共支付3867.5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3.5股对价股份。
森工集团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森工集团还承诺,股改后将积极倡导对吉林森工决策层等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正式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83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的转让收入将专门用于进入吉林森工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份所需的经济补偿。具体职工身份转换方案由吉林森工有关部门制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