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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原点评REITs:房地产证券化已研究两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3:04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吴慧 发自北京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面对融资和资本的空前压力。

  前天,在“2005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表示:“房地产金融具体产品的设计和试点的问题……我们作为研究部门已经研究了两年了。”《第
一财经日报》获悉,“具体的产品”即是发展国内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其实,《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本定于2005年年底出台,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李伏安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办法迟迟不能出台,就是由于要慎重制订REITs相关条款。

  首创集团董事长刘晓光向记者表示,公司在进行REITs探索,国内有基金管理公司,有项目,有证券公司,有中小板的市场,还有提供回报担保的开发公司,REITs基本上能解决了。

  李青原表示,曾和刘晓光就国内REITs进行过交流。她指出,“可能突破的方式就是试点。”

  昨天,作为证监会研究人员的资产证券

化工作小组组长胡冰在“2005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演讲称,“现实的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会帮助大家建立共识,如果我们用先试点再立法的模式,我们很多问题都会在试点的过程中解决。”

  而在突破之前,胡冰提供了另外两种“可以探讨”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信托受益凭证。胡冰指出,央行和

银监会推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质就是信托受益凭证。“一些
房地产
的项目是不是也可以用信托受益凭证的形式在银行间市场流动呢?”如果可以,房地产信托的流动性和规模性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胡冰提出的第二个模式是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是有信用的,”胡冰表示,如果房地产物业有一定的稳定收益,“每年的租金收入能够有5000万元,那发一个5年期的2.5亿元(证券化产品)是没有问题的;每年的收入1亿~2亿元,那就能发10亿元的。”融资的对象是有稳定收益的物业而不是相对缺乏信用的房地产企业。当然,困扰胡冰们比较多的问题是,这种模式谁操盘?信托公司和房地产商都面临信任、关联交易和道德风险等问题。胡冰指出,市场正呼吁新的专业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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