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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相关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11:30 中国证券报

  证券简称:*ST美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于2005年11月4日接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通知,通知称:其与江门市新会区联鸿化纤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详见本公司2005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已报请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现按有关要求,其本次股份转让必须通过省政府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其拟于近期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此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截止2005年11月4日,江门市新会区联鸿化纤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500万元,提供原材料1500万元。

  三、目前公司非主业资产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此次非主业资产处置时间及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本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O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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