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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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11:30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吕钢先生与浙江利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吕钢先生收购浙江利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8,055,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转让价格为每股4.50元,共计36,251,307.00元人民币。股份转让完成后,吕钢先生直接持
吕钢先生受让浙江利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055,846股已于200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吕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328,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5%,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完成后,吕钢先生受让的所有股份的股份性质由发起人法人股变为发起人自然人股。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05年11月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