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回放) 北方国际股改方案获国资委批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10:5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陈劲深圳报道 北方国际(000065)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76号《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按照北方国际此次的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为10送3.6股;同时,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十二个月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当北方国际股价低于8.80元/股时,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北方国际原非流通股股份;此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还承诺,在方案通过并股票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投入5300万元,用于在北方国际股价低于4.25元时,增持北方国际股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