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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点评)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10:11 中国证券报

  国务院日前批转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强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

  点评:用“大股东的提款机”来形容上市公司一点儿也不过份。想想看,从猴王、大庆联谊,到重庆实业、酒鬼酒,有多少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掏空。多年来,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似乎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但现在不同了。《意见》的出台,表明上市公司质量已引
起前所未有的关注,清理大股东占款的攻坚战号角已经吹响。当然,现在也还不能太过乐观。要让伸惯了手的大股东从自己口袋里往外掏,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要在14个月的时间里,解决近千亿元的占款,这不仅需要决心和智慧,更需要严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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