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红筹模式上市:坚冰是否开始消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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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22:11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王宇新 张娜 “现在企业融资越来越困难了我们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但在国内市场上筹资仍然是基本没戏。”北京华熙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位高层向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抱怨说:“找相关的银行贷款,可银行考虑到风险问题不愿意贷给我们。”
11月1日实施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了企业海外投资融资外汇登记程序,并将审批制改为核准制。这使因“11号文”一度陷入停滞的民企海外上市(俗称“红筹上市”)重见曙光。尤其是对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这一措施,使他们重燃海外融资的希望。 海外融资亮起绿灯 “对于急于寻找资金来源的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这确实是一个利好。”国盛证券公司的相关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通知》实际上是政府对于“红筹模式上市”由严格限制变为了一种支持。 对“红筹上市”的定义,主流观点认为,红筹上市一般指这样一个过程:境内发起人A首先在海外(通常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岛等避税港)注册一家公司B,接着由B收购A在境内拥有的公司C,然后将公司B在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主营业务在中国大陆,海外投资者习惯将这类上市公司称作红筹上市,将它们的股票称作红筹股。有统计表明,仅在2003、2004两年中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就占到目前海外上市总量的79%,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采用红筹模式。新浪、搜狐、网易以及盛大等著名企业都在此列。 不过,到了2005年1月和4月,红筹上市之路却因为国家外汇局的两个文件而戛然停止。这两个文件有针对性地对资本外逃通道加强了监管力度但同时也“一刀切”式地堵住了国内企业的红筹上市之路。 对此次《通知》的出台,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牛犁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是方便了非公经济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海外融资,有利于降低其法律成本和融资成本,避免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和国家政策上的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掌握非公经济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规范对这些企业的管理,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金融波动或潜在的金融风险。 具体操作仍有难度 “一方面是《通知》本身存在障碍”,国盛证券的这位研究员表示。例如《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提供外汇资金来源的证明。“对于国内的企业来讲,外汇资金来源的证明十分困难。” “另外还有政府部门政策配套的问题。”境内企业进行境外融资,需要取得商务部的批文。虽然央行和外管局已经开了绿灯,但是关于境内企业海外融资的批文如何办理,商务部还没有明确的表态。 虽然海外上市已成为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可以选择的一条融资渠道,“但是,一是中小企业缺乏国外上市的经验,财务报表都很不规范,如果到海外融资,需要非常严格的手续,这样中国的民营企业恐怕要交很多学费;二是需要公司有很大的财力支持;三是人才的问题,即便是找到了好的投资银行,也得有自己的人才去同投行谈判,一般的小企业几乎没有这个能力。”曾担任北京博大万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的徐付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通知》开始实施的时间是11月1日,但是据以往的经验来说,最快明年春节之后才会进入实质性运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