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表示券商风险大幅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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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9:04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年底前所有券商将实现独立存管 ●新的国债回购制度即将颁布实施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昨日表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证监会将逐家督促证券公司切实整改,督促全部证券公司年底前实现独立存管,推
庄心一说,综合治理实施一年多来,证券行业开始发生深刻变化:证券公司风险底数基本清晰;行业风险大幅释放,证券公司的违规现象总体上得以遏制;客户资产独立存管制度等一批基础性制度正在改进和完善;高风险公司得到平稳处置,初步建立了风险处置、市场退出的长效机制。 庄心一透露,在国债回购制度改革方面,继推出国债买断式回购后,新的国债回购制度即将颁布实施,这一制度将包括登记、交易、质押、结算四个环节,涵盖结算公司、交易所、证券公司、客户四个层面。 庄心一表示,当前,证券公司监管工作正处于重要转折时期,下一步证监会还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逐家督促证券公司切实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继续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的公司立即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所有创新试点公司和规范类公司必须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在2006年底前半数以上的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2007年内实现全行业信息公开披露。 二、强制一批证券公司实行第三方存管,为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打下基础;在此之前,督促全部证券公司年底前实现独立存管。同时,积极推进国债回购业务整体改革方案的实施。 三、进一步推动优质公司通过创新做大做强,支持优质公司进入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各业务领域。 四、支持证券公司重组工作,鼓励优质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重组和并购,引导行业资源进一步向优质公司集中。 五、对风险突出、整改无望和发生严重违规的证券公司,坚决实施以市场退出为目的的处置措施。 六、根据新的《证券法》,抓紧推动《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这两个条例尽快出台。 (全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