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要求机构和上市公司对照两法进行自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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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7:4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徐晏 深圳报道 新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拓展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空间,同时,新的市场环境对各参与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昨日,在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两法座谈会上,与会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负责人达成了以上共识。
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要求各单位抓紧组织对两法的学习,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投资者进行宣传。同时,为贯彻落实两法,深圳证监局于11月2日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机构及上市公司逐条对照两法,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两法实施前后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了如何适应两法的要求,积极面对机遇和挑战。国信证券总裁胡继之认为,新《证券法》对证券衍生产品、券商的融资融券等留下了空间,从而为证券公司以创新求发展做好了法律准备。招商证券总裁杨 说,在两法打开的创新空间中,对券商的创新能力、内部控制能力、服务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联合证券总经理盛希泰认为,除此之外,券商面临的挑战还来自于其他三个方面,包括外资的介入和混业经营的趋势、对券商自身资产质量和实力的要求,以及监管要求的严厉。与会的基金公司负责人普遍认为,两法的颁布将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壮大的契机。鹏华基金总经理孙煜扬表示,两法的修订,解决了规则问题,具体怎么发展和创新,还需要基金和证券业的从业者共同努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