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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券商创新盈利模式提供空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5:32 深圳商报

  昨日,深圳证监局召集辖内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老总座谈,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公司法》和《证券法》,与会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老总纷纷表示,修订后的两法,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为券商创新盈利模式提供了巨大空间。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指出,两法修订对于进一步促进市场发展、提升市场地位、完善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到明年新法实施,不足两个月。当务之急是第一要抓紧组织对两法的学习。第二要对照新法,开展自查,找出差距,进行整改。第三要开展新
法的宣传。要让投资者了解新法和老法的区别,了解新法对投资者的保护。

  中投证券总裁杨明辉表示,新《证券法》对40%的条文进行了修改,重点完善了风险控制条款,这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他们认为,混业经营将是未来金融业发展方向,金融创新将成为市场发展的引擎,推动证券公司业务向深层次拓展。联合证券总裁盛希泰表示,两法的修订,对证券公司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机遇是说投资品种、交易方式的增加以及其他创新模式对券商盈利模式的改善等;挑战主要体现在外资逐渐介入、混业经营趋势、监管要求严厉等。对此,券商要在风险控制、练好内功、改善自身资产质量,增强资本实力等方面下功夫。

  大成基金公司总裁于华称,两法的修订,对于基金公司及基金投资人是重大利好。新法首次将证券投资基金纳入了其调整范围,为基金行业的发展和产品创新开拓了巨大空间。基金公司要利用好法律武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根据新法对基金业务进行前瞻性研究,在竞争中谋求发展。

  与会代表们纷纷表示,各公司将对照两法自查,找出差距,及时整改。

  作者:记者钟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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