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8月以来 我国已关闭14家高风险证券公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6:10 新华网 | |||||||||
新华网 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 顾钱江 江国成)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3日表示,去年8月以来,中国已经处置了15家高风险证券公司,其中14家已实施关闭,逐步形成了一套风险处置的规范性制度。他在此间举行的2005中国金融论坛上说,从去年8月开始,中国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他说,近年来,随着市场的结构性调整,证券行业风险显现,部分证券公司的问题集
在回顾一年来的治理成效时,庄心一说,中国证监会已基本摸清了证券公司的底数,初步改变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底数不清、信息不实的状况;在此基础上,从一批优质公司起步,启动了证券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实施。此外,中国证监会推进基础性制度改革。完善客户保证金存管制度、规范委托理财业务、完善自营业务的监控机制,对自营证券交易实行账户全部报备、交易所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实行一线快速反应、稽查提前介入。他说,中国证监会还积极处置高风险公司,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将被处置公司的证券业务和营业网点转让到优质公司,支持证券公司进行兼并重组,推动了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经国务院批准,今年9月设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公司。 此外,中国还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的修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配合最高法院对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安排;目前正在起草《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 他说,为切实严肃市场纪律,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证券公司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去年8月以来,立案稽查45件,对16家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一批主要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一批涉及违规的从业人员被过失记录,一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受到司法机关的调查和惩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