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国资监管条例正在拟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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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7:4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璩立国北京报道 在日前召开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准备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表示,财政部将加强金融类国资监管,起草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拟定金融类企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张少春说,按照新的公司法规定,财政部作为金融类国有资产出资人,目前正在起草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拟定金融类企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还将对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修改,拟于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出台,以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同时对现行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修改完善,并抓紧制定评估行业管理条例。 此外,财政部将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抓紧国库券条例的修订,拟改名为国债条例,具体规定国债的发行、交易等细节问题。做好证券投资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最终评价体系的制订工作。抓紧制定发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办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