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制度建设锁定五大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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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5: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在“2005中国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指出,我国资本市场“十一五”期间需要完善和推进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完善资本市场相关法律体系,建立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基本制度。《公司法》和《证券法》修改已经完成,要认真贯彻实施两法,尽快出台《破产法》,为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在建立投资者直接保护制度方面,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
二是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包括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高管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上市公司诚信评价体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等。 三是继续推进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发行规模和发行价格的市场制约机制,完善发行核准机制,推进发行制度的市场化进程,逐步创造条件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四是完善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 五是发展多元化机构投资力量,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 尚福林指出,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政策、制度过于注重市场的筹资功能,而忽视完善和全面发挥资本市场原本应有的功能,这也是近年来市场上投资者信心下降,市场长期低迷的重要原因之一。完善市场功能实质上是恢复市场应有的作用,这是“十一五”期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资本市场基本功能的发挥,可以使国家宏观调控更为灵活有效,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增加财富的机会。(证券时报 徐涛 李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