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2005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公告(第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5:41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号)2005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28日结束。现就本次考试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

  近日,经过较大修改的新《证券法》、《公司法》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证券法》、《公司法》是保荐人制度的法律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均属于《保荐人考试大纲》要求考生必须掌握的内容。本次考试中如出现新法与旧法不一致的情况,以新法为准。但此后颁布的配套法规等,暂不在本次考试范围之内。

  同时,为保证考生有足够时间进行新法学习,现将考试时间推迟至12月11日。

  二、关于考试成绩有效期

  保荐人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三年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掌握了现行投资银行业务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但随着市场变化、法律法规的完善,需要保荐代表人及时把握最新变化情况、了解监管部门政策与动态,提升业务水准,考试合格者每年必须参加由中国

证券业协会或中国
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相关年度业务培训,以满足保荐制度对保荐代表人持续能力的要求。未按要求参加相应培训者,在申请保荐代表人注册时,考试成绩将不再被认可。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5年10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