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种业积极自救 清理不良资产和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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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8:0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朱宇 因卷入“鸿仪系”漩涡而元气大伤的亚华种业(000918)今日公告,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在200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公司不良资产和债权的清理、清收工作,落实股权转让项目处置中未尽事宜,并在2006年一季度以前逐一落实完成清理“鸿仪系”占资和解除违规担保等问题。
算清老账 亚华种业此前由于投资过于多元化,对公司经营基本面造成了很大影响,为此,根据公司十年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从与主业无关的投资和项目中退出,进行各种不良资产和债权的清理。近三年来,已经累计清收各种股权转让款和债权数千万元,实现了一批资产和股权的转让。但到目前为止,一些项目和资产的清理尚未完成,同时也有一些股权转让事宜出现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不良资产和债权的处置,尤其是2004年以来已公告进行股权转让的对公司经营基本面具有较大影响的三个项目,要在200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清收。资料显示,公司曾在2004年7月决议将湖南亚华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作价2520万元转让给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银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10月又决议将持有的深圳亚泰生物发展有限公司90.65%的股权作价19,380万元全部转让给公司大股东湖南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5月,公司决议将持有的湖南亚华岳州市场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潘伟宏。公告称,公司拟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对以上资产、债权和股权转让等工作集中进行清理。在清收清欠工作中,公司可视各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可行措施,启动司法程序。 清欠解保 公司董事会还认为,针对“鸿仪系”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等问题的“清欠解保”工作,对解除公司经营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公告称,根据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以及湖南省关于“清欠解保”工作的要求,公司一直在监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对鸿仪占款和违规担保等问题进行整体解决。 公告显示,公司被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鸿仪集团的关联企业深圳安隆达商贸有限公司占用资金约9857万元,与鸿仪集团关联方存在违规担保18067.16万元。董事会决定所有的“清欠解保”工作到2006年一季度以前要逐一落实完成。 董事会决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被取得的、可以用于解决占用和解除担保的资产,将尽可能先予获取。当期能够变现的资产,优先考虑变现,获取现金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当期不能变现的资产,先予过户到公司名下,获取实际控制权。对存在各种纠纷和障碍的资产,应启动法律程序,解除各种障碍,尽快取得资产所有权。 鸿仪之伤 亚华种业主营种子业务和乳业,曾经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南十大标志性工业项目企业”,2004年以前每年均有数千万元的盈利。但自从被鸿仪集团染指后,就沦落为“鸿仪系”的又一融资平台。 资料显示,鸿仪集团早在2002年就开始通过深圳舟仁创投、北京世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怀化元亨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受让亚华种业的4380万法人股,以25.76%的持股比例,超过第一大股东湖南农业集团持有的25.35%,最终实现了对亚华种业的实际控制。 鸿仪集团在实际控制了亚华种业后,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贷款、担保、抵押等事项;再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分、子公司单笔贷款、担保、抵押等事项,以方便利用亚华种业为“鸿仪系”内其他公司从银行获取贷款进行担保。 亚华种业2005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共计63857.16万元,占当期公司净资产的238.78%,其中违规担保18067.16万元。 今年年初,亚华种业作为“鸿仪系”的一员被曝光之后,公司两大国有股东,即第一大股东湖南农业集团和第三大股东湖南省南山种畜牧草良种繁殖场立即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在鸿仪集团风险处置期间加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协助公司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消除不良影响。 两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8.94%的股份,在联合控制公司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同时调整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部分授权,规定公司今后不得与任何股东及股东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提供质押或担保。 今日公告显示,完成董事会改选的亚华种业正积极地清理旧账,排解鸿仪集团控制时期所埋的“担保地雷”,以期重获新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