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出辖区内上市公司股改日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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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7:5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施如海 张钦秋 福州报道 昨日,福建省召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福建省副省长陈芸表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必须完成的任务。他要求省内尚未正式开展股改工作的上市公司,要深刻理解股改的现实和深远意义,积极顺应变革,增强紧迫感,扭转等待观望思想,早谋划、早行动、早完成。
陈芸在讲话中强调,福建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县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稳妥推进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为此,他提出了明确的股改时间表:除厦门市管辖的13家上市公司外,福建省32家上市公司将分类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大部分上市公司要在一年内完成,其余公司要在两年内完成。对股改条件较为成熟的上市公司,要求其抓紧制定股改方案,争取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对需加大力度创造条件的上市公司,要求其加大股改推进力度、创造条件,力争在2006年底前完成;对需要花费大力气克服困难才能实施股改的上市公司,要求其将股改与重组结合起来,争取通过股改,较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 陈芸提出,上市公司在推进股改时要注意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要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探索股改的多种实现形式,做到“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进一家”。对部分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的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改时,有实力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实施重组改变这一现状;控股股东没有实力的,应当考虑出让控股权,引入有实力的投资者;对部分既无法实施重组、也无法引入投资者且连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则必须做好退市准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