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科技:公积金转增等于10送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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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8:1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李少林 银河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000806)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转增所获股份中的3.03股转让给流通股股东,作为获取上市流通权的对价。上述对价水平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股份的对价。
股改方案显示: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转增所获股份中的3.03股,合计59,927,956股,转让给流通股股东,作为获得流通权的对价。以转增股份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数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实施方案后将成为16.21股,其中增加的3.5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2.71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 在上述对价安排的59,927,956股转增股份中,48,418,404股由已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对价安排的49位非流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其余30位未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对价安排但其实际应支付的对价为11,509,552股,由银河集团和苏州盛银代为垫付,其中银河集团垫付10,347,585股、苏州盛银垫付1,161,967股。 不过,在银河集团、苏州盛银、新思维、工矿公司、天同证券和财富证券7位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的72.62%股份中,全部或部分存在质押和冻结等权属限制情形,只有银河集团和苏州盛银已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就股权分置改革对价部分及代其他相关股东垫付部分的非流通股股份取得处分权,其他5位股东尚未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对价安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