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动力大股东以资抵债 剩余占款将借股改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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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7:0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陈健健 江淮动力(000816)公告,公司于10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实施控股股东以资抵债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65)15%股权作价约6021万元抵偿其所欠公司部分款项。
公告称,10月23日,公司与江动集团签署了《迪马股份股权以资抵债协议书》。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所确认的迪马股份2004年底每股净资产值5.02元,江动集团所持迪马股份15%的股权计1,200万股可以抵偿江动集团所欠江淮动力60,207,756.45元的债务。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是江动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为尽早解决其占用江淮动力资金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护江淮动力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公告特别披露,江动集团原承诺一次性结清所欠江淮动力款项,但从有利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角度考虑,决定分两次偿还有关欠款。 目前江动集团持有迪马股份15%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迪马股份48%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公告称,东银集团承诺,江动集团转让迪马股份股权后,涉及迪马股份股权分置改革须由江动集团或江淮动力予以支付对价的,由东银集团支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