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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公告(第一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6:59 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5]31号)及《关于委托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成立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决定》(证监函[2005]34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证券”)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同时委托观韬律师事务所组织成立昆仑证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对外代表昆仑证券行使公司权利,并负责昆仑证券的清算工作。

  昆仑证券的清算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清算。

  对于昆仑

证券清算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清算组将继续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清算组联系电话:0755-83547877

  清算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3层

  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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