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审核权下放证交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5: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日前,上证所理事长耿亮与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介绍,修改后的《证券法》赋予了证交所更大的权限。据介绍,新《证券法》规定证交所直接核准股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明确交易所在法定的上市交易、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条件之外可增设具体条件;允许交易所在业务规则中规定申报规则及T+O回转交易;赋予证交所及时制止特定证券账户异常交易的权限等措施。东方早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