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股改引发A、B股并轨设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21:46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尽管股改期间A、B股并轨时机并不成熟,但不排除个案出现的可能

  作者:本刊记者 陈为/文

  “我们理解国家有关B股公司不支付B股股东对价的股改政策,这也是曾预料到的事情,我们更为关心的是将来B股市场的出路问题。”一B股股东感叹道。

  确实,该投资者的声音代表了市场的呼声。B股自2001年向个人投资者开放以来,就几乎一直伴随着股价长期的走低,政策上的边缘化状态也直接导致了市场的边缘化。而股改让投资者似乎看到了解决B股问题的希望。

  并轨曾提上股改议程

  “证监会在股改试点初期确实有将B股与A股接轨问题统一考虑的意图,”银河证券投行部某高级经理谈到,“对此还向我们下达了研究课题,探讨A、B股并轨的时机以及具体的解决方式。”

  银河证券周尚全认为,目前解决A、B股并轨的时机实际上已经成熟。由于B股股价长期走低,7月21日更是创下2001年来的新低51点,正是这个时候,以往由于条件不成熟而没有进行的A股和B股两个市场合并出现了可能,一旦两个市场合并成为可能,B股有了新的向上动力,而这也算是对B股股东不享受对价的另类补偿。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宋一欣也认为,目前趁股改时机解决A、B股并轨问题是合适的。因为B股不能进入A股市场进行流通,从某种意义上说,B股就是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这种另类的非流通股全流通,最好的办法是能够与A、B股并轨相联系。A、B股并轨实际上可以看成是A股对B股的一种变相的承诺,故应当充分利用人们目前对

人民币升值的心理预期,利用目前
汇率
改革的最佳时刻,通过外资股股改一举完成A、B股并轨,解决中国证券市场另一个股权分置的老大难问题,从而达到一石两鸟、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从解决方式来看,周尚全谈到实际困难也不大。首先,B股市场70%以上都是国内投资者,这部分

股票完全可以根据A、B股一段时间的价格比例转化为A股,而针对于国外投资者的出路可以有两种,一类是符合QFII资格的国外机构可以转化为QFII,而另外一部分可以由公司提供股票回购的机会,若公司没有资金实力,也可请第三方战略机构者代为运作,而这部分股票将在未来的期限内转化为A股。当然,这些操作的前提条件是,外管局要对过程中出现的资本项目可兑换事项做出特殊的规定,考虑到B股市场规模不大,由此引起的外汇流动问题不该是难题,而由于B股的流通市值很小,不到A股的7%,二者的合并也不会撼动A股的股价基准。

  并轨在股改后

  尽管如此,也有不少市场人士认为目前A、B股并轨时机并不成熟。

  银河证券曾研究过A、B股并轨课题的某投行人士谈到,随着股改试点的深入,股改本身遇到的阻力也越来越大。有关方面呼吁管理层应尽量将股改简单化,集中精力做好股改,以避免将更多的非股改改革掺入股改过程而可能引发市场的不稳定。这种情况下,管理层也就暂时搁置了A、B股并轨的计划,而待今后合适的时机再考虑。

  上海万国测评董事长张长虹谈到,A、B股并轨时机应在股改结束之后。在股改未大体结束之前,A股股价仍处在结构调整过程中,一旦步入合并程序或产生合并预期,股价较高的A 股必然会遭受重创,并直接导致公司A 股股东在二级市场上损失惨重。这样的话,同时具备A、B 股上市公司的A、B 股并轨在股东大会上将受到A 股股东的强烈反对,导致并轨无法进行。而股改结束,也就是一、两年之后,A股、B股的市场价格比较接近,并且有关的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兑换政策也将有进一步的松动。

  张长虹认为,届时政府只要出一个B股转 A股的结算政策:即规定A股投资者可以买B 股(B 股股价通过汇率折算成A股标价),买完后B 股自动转化为A股。在这种政策预期下,B股价格将进一步与A股完全接轨,那些B股国内投资者的股份将自动转化为A股,不愿意或难以投资A股市场的国外投资者则通过卖出股票获得收益再转为外汇收入汇出。

  当然,也有市场人士认为尽管股改期间A、B股并轨整体不成熟,但并不排除会有个案的出现。人大金融证券研究所赵锡军教授认为,尽管在此期间,政府不会下达一个比较明确的合并方案,包括合并条件、程序和规则等,但不排除各家企业利用股改时机尝试着先做。而据记者了解,有保荐机构在做B股公司股改中,正酝酿通过回购B股方式来支付流通A股对价,这实际上就是一种A、B股的变相合并,它对于那些B 股股价严重低估的公司尤为有利,而这样的方案要想顺利出台,无疑也需要政府的特批,政府对此的赞同与否可以显露它对未来B股市场并轨的态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