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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新和成董秘陈晓辉:便利相关业务操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4:00 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 泊雅)作为中小板上市第一股的G新和成(资讯 行情 论坛),该公司对于证券法及公司法相关条款修订的看法更代表了中小企业板,特别是民营控股企业的看法。新和成董秘陈晓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法的修订是适应现实环境的发展作出更为实际的更改,对公司在业务操作、降低成本、简化手续等方面将更为有利。对于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取消对外投资累积额占净资产比例的限制,新和成认为,这一限制的取消首先可以在公司经营的实际中简化业务操作程序,进而降低经营成本,有比较大的实际意义。实际上,新和成在
以往的经营运作中也碰到过相关限制,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曾在对外投资中碰到超过净资产50%比例的情况,之后采取了增加该子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才使这一问题得以解决。在取消对外投资比例后,类似问题将变得容易解决。不过,新和成方面也认为,取消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对于专门的投资控股公司更具有实际意义,而对于专注于实业经营的公司而言,将更多的把精力放在公司本体方面。

  对于新修订的公司法确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量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新和成认为,相对于以往规定的条款而言,这一条款的修订是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一视同仁,虽然目前这一条款的修订对于已是上市公司的新和成而言尚无法看到更多的实际意义,不过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这一条款的修订将提供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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