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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证券法正式通过 解决五大焦点难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4:59 深圳商报

  新修订证券法昨表决通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称

  新修订证券法解决五大焦点难题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旭东田雨张宗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
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等方面的负责人,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刚刚通过的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等,回答记者的提问。

  新修订的

证券法共12章240条,分为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

  新修订证券法解决五大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说,新修订的证券法对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修订涉及五个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一是关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问题;二是现货交易问题;三是融资融券问题;四是国企是否允许炒股的问题;五是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问题。

  周正庆说,这次证券法修订面比较大,大体占原来证券法40%的条款,解决了上述五大问题。这次修订既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有利于防范风险,保障资本市场运作的安全,同时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所加强。从长远来说,对资本市场是有好处的。

  本次证券法修订几大特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说,本次证券法的修订有以下几个特色:

  第一,着眼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交易制度上做了进一步的完善。首先扩大了证券交易的方式和范围,授权国务院对证券衍生品种交易等制订管理办法,扩大了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活动的方式和范围。在证券公司的经营业务方面,适应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的需要,改变了过去证券公司实行的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的七大业务,按照业务经营种类设定条件。同时也对证券公司的防范风险机制加以完善。

  第二,着眼于加强规范。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比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制度,并授权监管部门制订一系列防范风险的指标。二是强化监管部门的权力,进一步加强监管。修订吸取了过去证券市场发展中的一些教训,对于证券业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在对证监会权力加以完善的同时,也对证监会行使权力加以制约。三是进一步发挥了证券自律机构的作用。从上市申请受理,到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决定,都由证券交易所来进行自律性的管理。同时,也注意进一步发挥证券协会的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新修订的证券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增加了三分之一,达到47条,从而使法律更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着眼于加大和强化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这次修订在制度建设方面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了具体规定,比如:由证券投资公司交纳一定的资金等方式,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要由商业银行存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客户的证券和资金,同时在交收环节上规定清算交收的证券和资金不得随意地挪用,也不得强制执行。

  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提高透明度,加大了民事责任。首先,发行人和上市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提供的信息有虚假,就要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这些信息的法人的负责人,如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比如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或者是信用评级的机构,对于虚假信息的披露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记者 沈路涛 邹声文 张旭东 田雨 张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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