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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基金负责人:期待各方主体积极参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8:00 中国证券报

  记者 闻召林 夏丽华

  9月29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建立和完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探索进入了新的阶段。为更好地推介、研究和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介绍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内涵,自今日起,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和本报联合开设“投资者保护专栏”。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本报的专访。

  记者:基金公司开业运作以后投资者都很关心,请介绍一下基金的基本情况。

  答: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在《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证券监管的三大目标: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IOSCO解释,这三项目标是紧密相连的,许多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的措施也会促进对投资者的保护,并帮助减少系统风险;同样,许多减少了系统风险的方法也会为投资者提供保护。IOSCO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

  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表明,一国或地区投资者保护越好,资本市场也就越发达,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就越大。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损害。投资者蒙受非正常损失后会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经济健康运行。因此,在我国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既是与国际证券市场接轨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结果。

  在国务院领导的关怀下,经过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的共同努力,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专职履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金公司正式诞生了。经短暂的筹备,机构组建已完成,执行董事及工作人员已到位并已正常开展工作,基本制度已制定完毕,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和流程也已明确。保护基金公司将本着“规范运作、开创进取、求真务实”的原则,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神圣职责,担当起重任。

  记者:保护基金公司通过何种方式来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

  答:一个完整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大体可以划分为对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和作为证券交易者利益的保护两个方面。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保护基金公司主要是对后者权益的保护。在现阶段,中小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证券公司的经营不善或者违法违规经营对投资者利益极易造成损害,当证券公司破产时,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损失。为此,除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来保护投资者以外,世界上发达证券市场还建立起投资者保护(赔偿)制度,作为最后的保护措施。

  根据《办法》,保护基金公司主要是通过四个途径来保护投资者:一是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二是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三是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四是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监管部门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此外,保护基金公司还将承担相应的投资者教育任务以及国务院、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职责,以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记者:与本报共同开设“投资者保护专栏”,从基金公司角度来说,其主要用意是什么?

  答: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从不同层面进行努力。除了严格的立法、执法和监管外,还需要证券市场各方面主体的积极参与,建立起完整的投资者保护环境,从而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和监管效力。为使市场人士和广大投资者参与到投资者保护工作中来,我们尝试通过开设“投资者保护专栏”,呼吁市场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群策群力推进投资者保护事业。

  保护基金公司负有投资者保护和教育职能,但与监管部门、自律机构进行投资者教育的角度不同,保护基金公司偏重于从收购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个人债权的角度出发,向市场推介保护基金公司的具体做法,介绍相关制度,通过答疑解惑等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互动,从而促进投资者自觉抵制和监督违规行为,提高投资者

维权意识和水平。

  通过“投资者保护专栏”的宣传,希望能强化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投资者自我保护水平最终取决于投资者自身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投资者投资技巧、投资者风险意识的高低和投资者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等,专栏呼吁投资者自觉遵守市场规则,鼓励投资者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投资者保护专栏”将为投资者提供哪些有效的内容和服务?

  答:专栏面向广大中小投资者,通报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为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努力,讲解重点法律条文和立法背景,解释保护基金保护投资者的具体做法和实例,有针对性地介绍各国投资者保护制度,澄清不利于投资者自我保护的错误认识,通过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专栏还将邀请对投资者保护制度有研究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官员、业内人士、投资者讨论研究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制度建设,探索有效保护投资者的途径,通报最新的投资者保护学术成果等。相信通过广大投资者、市场人士、中国证券报社等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投资者保护专栏”一定能够在投资者保护制度的探索与完善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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