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药股改方案调整后获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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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7:4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24日讯(记者陈岚桦)记者今天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作为我省第一家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26日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网上路演、实地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了改革方案,获得了极大多数流通股东的支持。 据该公司副总经理王刚介绍,在海药公司国庆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网上路演
另外,为更切实的维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富海福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桑海投资有限公司追加了额外承诺。例如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额外承诺:1、其持有的海南海药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只有价格高于10.0元/股,才能挂牌交易。非流通股东海口富海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桑海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额外承诺:其所持有的海南海药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和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据王刚介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确定,主要考虑了方案实施后预计的股票价格和对非流通股保护两个因素。从国外成熟市场来看,医药行业的静态市盈率在20倍左右。综合考虑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和海南海药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同时,考虑到非流通股股东的股票锁定承诺因素,公司预计改革方案实施后的公司股票市盈率在20倍左右。 作者:陈岚桦 (来源:海南日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