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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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10:25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简称:金融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0日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及文件于2005年10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特快专递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分别成立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和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2005年8月,公司参与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对编号为津和兴(挂)2005—047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公开挂牌出让并竞买成功。竞买地块为两块:包括和平广场北侧地块(以下简称“津门地块”)和兴安路、大沽路交口地块(以下简称“津塔地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原设立一家公司的方案调整为成立两个项目公司分别开发上述两个地块。 同意公司成立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津门置业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拟成立的津门置业公司注册资金为2,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475万元,占99%股权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占1%股权比例。津门置业公司将负责津门地块的开发建设。 同意公司成立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津塔置业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拟成立的津塔置业公司注册资金拟为2,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475万元,占99%股权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占1%股权比例。津塔置业公司将负责津塔地块的开发建设。 授权经理班子办理与成立津门置业公司和津塔置业公司有关的具体事宜。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德胜公司H地块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0,078.96万元作为收购价格,收购北京德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德外项目H地块,关联董事王功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收购有关资产时,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出具的《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德外项目H地块的评估价格为31,322万元。本次收购拟以30,078.96万元作为收购价格,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产40%的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北京金融街市政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详见《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2、3项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5—03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05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4层 3、会议议题: ①(审议关于收购德胜公司H地块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召集人:董事会 6、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①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 8、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①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②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5年11月17日、18日、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5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9、其他事项 ①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5层 邮政编码:100032 ②联系电话:(010)66573955传真:(010)66573956 ③联系人:于蓉、张晓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壹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代表本人参加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公告编号:2005—03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收购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胜公司)所拥有的德外项目H地块。该地块东临德外东后街,西至德外大街,北临德外东后街,南至弘慈巷,地块面积11967.67平方米,拟协议收购价为30,078.96万元。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收购有关资产时,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出具的《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德外项目H地块的评估价格为31,322万元。本次收购以30,078.96万元作为收购价格。 由于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持有德胜公司99%股份,本公司董事长王功伟先生现担任华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此华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德胜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5年10月20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德胜公司H地块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功伟先生主动回避与本次收购有关的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批准和收购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原则做出的决定;收购德胜公司H地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名称: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马家胡同14号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号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2260990x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品房销售;家居装饰;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及其销售相关设备;销售建筑材料。 德胜公司近三年经营状况平稳,2002年实现开复工面积18万平方米;2003年开复工面积27万平方米;2004年竣工面积9.8万平方米,实现经营收入3.01亿元。该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无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德胜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4,076.85万元,负债总额为179,065.34万元,净资产为5,002.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0,137.00万元,净利润为9.3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德胜公司所拥有的德外项目H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德胜公司于2004年8月29日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H地块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04)D1049号)。 德外项目H地块东临德外东后街,西至德外大街,北临德外东后街,南至弘慈巷,地块面积11967.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为60,000平方米,建筑控高65米。目前地块内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德胜公司拥有的上述地块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该地块没有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目前未与德胜公司就德外H地块土地使用权收购事宜签署协议。 本次收购德外H地块的定价政策为:德外项目H地块协议收购价为30,078.96万元。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收购有关资产时,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德威评估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出具的《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德外项目H地块的评估价格为31,322万元,本次评估以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假设开发法为主要计算方法。本次收购价格为30,078.96万元。德外项目H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并生效。届时公司将就具体情况进行披露。 五、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德胜公司德外项目H地块,是公司基于对北京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判断后作出的决策;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拓展和业绩稳定增长;收购价格属于市场中的较低价格,对公司是有利的。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2005年10月20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德胜公司H地块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功伟先生主动回避与本次收购有关的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投票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批准和收购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原则做出的决定;收购德胜公司H地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符合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因此同意按法定程序启动收购德胜公司H地块,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05年10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