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股改没有诉讼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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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10:15 新文化报 | |||||||||
证券快讯 本报讯 (记者李雁程)昨日,中国证监会股改办成员、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安青松在吉林省股权分置工作会议上指出,H股股改不存在诉讼风险,含H股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改时没必要过分担忧。他表示,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有一个概念很明确,那就是股改只针对A股市场,而且改革作为国家行为,是不可挑战不可诉的。另外,在所有含H股上市公司的章程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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