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公司股改破题 鞍钢新轧股改方案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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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 |||||||||
拟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2.2股股票和1.5份认购权证,整体上市计划重新启动 记者 建兴 沈阳报道 今日,鞍钢新轧(000898)公布股改方案,成为A+H公司中第一家股改公司。同时,公司也对因股改被搁置的增发新股方案进行了调整,拟在股改完成后,以新增股份收购鞍钢
公司股改方案表明,鞍钢集团作为鞍钢新轧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拟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2.2股股票和1.5份行权价为4元、存续期为366天的欧式认购权证,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的股改方案将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决定,鞍钢集团将支付与本次股改相关的所有费用,从而保证H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这也验证了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和香港特区有关方面此前关于“A+H股改不影响H股股东权益”的说法。 在股改方案中,鞍钢集团还作出特别承诺:股改后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权证行权对应的股份除外);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鞍钢新轧新增流通A股收购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过户至其账户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上述收购事项完成至2010年末,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新轧股份不低于60%;并保证在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同时,公司对2004年末决定的增发新股方案作了调整,将原定“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8股的比例进行配股,在此基础上再向控股股东鞍钢集团定向增发不超过30亿股A股”,调整为“新增29.7亿流通A股股份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新钢铁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将所持有的上述资产按每股4.29元的价格折为鞍钢新轧29.7亿股流通A股。”该议案除了要求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要由出席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H股股东进行审议,并经参加表决的全体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据悉,公司定于11月23日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改方案。股改方案通过后,将在12月28日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第二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及香港联交所审查后实施。 鞍钢集团是我国特大型国有企业,目前生铁、钢、钢材的综合能力均在1000万吨以上,2006年将形成以汽车板、家电板、集装箱板、管线钢、冷轧硅钢等为主导产品的1600万吨钢精品板材基地;到2010年前,整体规模达到2000万吨钢以上,进入世界500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