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和外资 入股金融机构比例将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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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07:45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昨日表示,国家将允许社会资本和外资参股现有的中国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和改造,并适当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入股金融机构的比例。
在首届中国合肥国际资本交易大会上,焦瑾璞说,国家“十一五”规划已经基本制定,未来五年是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企业发展直接融资的大好时期。要加快金融企业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突出的要点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机制,深化资产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其它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和重组改造。 他表示,我国将在有效实施金融监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控股公司和其它综合经营的组织形式,发展多种类、衍生类金融业务,提高金融企业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 他透露,下一步利率改革目标是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途径引导市场利率,金融机构依据市场利率决定其资产负债价格体系。未来几年内,我国将加快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对利率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宽。 焦瑾璞还说,未来五年中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将放宽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放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的限制,放宽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的投资;拓宽境内外汇资金投资渠道,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