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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及专家们评价股改管理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0:13 证券日报

  编者按

  日前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较此前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更具有操作层面(此前一直呼吁的建立连续的讨价还价机制在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得到了明确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三个月后,再次要求和委托公司董事会就股改召集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意义,因此也备受市场
人士所关注。

  业内人士及专家们普遍认为,其作为

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的标志性文件意义非同小可。

  联合证券田艺认为,《办法》凸显了股改为制度创新创造条件战略意图

  征求意见稿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股改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同时,强调要以改革为契机,调动多种积极因素,维护市场稳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证券公司经营,配套推进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和促进证券产品创新,形成资本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凸显了股改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的战略意图。

  富国基金公司陈继武表示,收购兼并能够成为国股退出渠道

  《管理办法》比较全面、更加完善、非常有针对性,对在第一、二批试点中提出的一些问题都给予了明确答复。

  从长远来看,证券市场发行、再融资等行为都需要市场化,但在初期对于再融资,希望还能有所控制,对于新老划断不要轻易推出,同时还需要酝酿股改后下一步配套措施,要创造一个易于收购兼并的市场环境,因为收购兼并是清除证券市场垃圾的有效手段,也能够成为国有股份退出的渠道。

  西南政法大学闫海指出,股份回购迫在眉睫的大课题

  股份回购既是成熟资本市场上重要的金融工具,也是比较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与企业经营策略,尤其对于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相关立法的滞后,导致实践操作中诸多不规范性和回购实务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因此在对股份回购的功能与价值的清晰定位的基础上,制定与规范股份回购的实施细则或具体操作办法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另外相对于尚处发展阶段的中国证券市场,若干典型个案的出现则是一种金融创新性质的探索与尝试,创新往往意味着对旧制度的规避或突破以及新制度的确立与完善,因此对我国既有相关规范的反思与评价,建构既适应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新的股份回购的法律制度是公司、证券立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剧锦文认为,

股票回购是证券市场的一个制度创新

  作为股份本身就内含着流动。因此非流通股的流动有其内在的必然要求。如何使这部分非流通股走入市场,不仅涉及到这部分股份的价值实现问题,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的市场化和证券化,和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经济产业战略重组的大问题。国家股和法人股被看作为非流通股,看来,现有的市场制度并不能实现其流动,必须进行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

  股票回购行为的出现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制度创新,它有助于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动,使国有股通过变现而从实体经济中退出,使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得到优化。如果能够允许回购的国家股在企业的经营者和职工中转让,逐步形成规范的员工持股制度,以激励他们经营的积极性,不仅进一步实现了这部分股份的流动,而且真正实现了全民所有的资产的人格化。不难预见,随着计算机网络等通讯手段的进一步发展,设立第三、第四市场的硬件是不成问题的,关键是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创设出一套完整的经济与法律制度体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马俊驹提出,三重意义股份回购不可小觑

  首先,股份回购是公司国有股退出的重要途径。国有或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就其国有股进行转让或置换,适当降低其比例,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就成为实现国有经济战略性大调整的一个重要环节与步骤。

  其次,股份回购便于职工持股制度的运用。职工加入公司成为股东,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绩效,而且有助于实现经济民主。 为便于职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必须有买回股份的权利。一方面股份回购可为员工持股充分提供股份来源。 另一方面,股份回购可为退职员工的股份提供退出途径或收回渠道。职工持股制度的目的在于为员工谋取福利,争取职工向心力,减少劳资对立。

  第三,股份回购是保护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需要。当公司的决定或多数股东的行为有损少数股东的利益时,允许少数股东强制要求公司或多数股东回购其股份,有其他救济权无法实现的独特功效。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公司周洛华指出,另辟蹊径化解“流动性缺失”

  国有股和法人股的股票的流通,造成了同一家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价格比其流通股票的价格低很多。事实上这个局面属于“流动性缺失”。

  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不是让流通股和法人股并轨,而是先增加法人股的流动性。而这种做法能够有效地提升法人股的价值。所以,现在我们不应该盯住流通股去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而是应该通过增强股票的流动性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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