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阳证券撤诉ST光明脱身委托理财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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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9:28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由于泰阳证券与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圣泉禾公司”)之间委托理财纠纷,ST光明(000587)此前陷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地,但昨日,ST光明发布公告称,由于泰阳证券撤回了诉讼,公司因而得以全身而出。 据悉,2000年8月16日,泰阳证券与北京德旺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有关委托理财协议,将8000万元委托给该公司理财,投资回报率为年率8%。2001年3月1日,泰阳证券撤
2004年6月25日,法院判决圣泉禾公司及ST光明将在泰阳证券深圳怡景路证券营业部帐户中的全部股票及资金返还泰阳证券;被告三方分别对股票返还之日的股票、资金总值与6000万元之间的差额之三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承担相关诉讼费。经法院于2003年11月5日对涉案的六个帐户进行冻结查封股票总额达2074万元,总资产为2212.8万元。 后ST光明提出上诉,湖南高院认为原审判违反有关法定程序,发回有关法院重审。2005年9月26日,法院裁定准许泰阳证券撤回对三公司的起诉。由此,长达两年多的委托理财纠纷终于就此结束。 (全景李志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