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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投票遭遇新问题 现场结果应何时宣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8:45 中国证券报

民生银行投票遭遇新问题现场结果应何时宣布

  记者 钱昊

  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项史无前例的制度变革,总会冒出一些新问题,挑战市场的智慧。日前,民生银行表决股改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就提出了一个新问题:现场投票结果何时宣布为宜?

  民生银行的股东会是在昨天上午9时召开的,到10时左右,现场投票程序就已完成。同时,网络投票从10月13日开始进行,到昨天下午15时方告结束。

  当时,有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要求宣读现场投票结果。但公司方面表示,在网络投票尚未结束的情况下,为防止影响其他未投票股东的投票行为,不宜公布现场投票结果。对此,公司方面与股东们产生了一些意见争执。最终,公司方面考虑到在场股东的要求,将现场投票结果作了一个简要说明,并要求在场人士给予保密。

  那么,对于类似情况而言,现场投票结果该不该在网络投票结束之前就宣布呢?

  记者查阅了一下,监管部门有关股改的法规、政策中并没有细致到如此程度的规定。于是,记者请教了业内专家。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认为,表决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由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两个部分共同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只有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都已经结束的情况下,才能够公开这两部分各自的表决结果,以免互相造成影响。

  他认为,就民生银行相关股东会议的情况看,如果参加会议的股东要了解现场投票的结果,至少要等到下午3点网络投票结束。但这对大家来说,无疑都是时间、精力的巨大浪费。因此,当初公司确定股东会举行时间时,就不应该将现场投票的时间安排在上午进行,可能安排在下午会更为妥当。

  其他一些法律专家,包括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士对宋一欣的观点表示认同。他们建议,为防止民生银行相关股东会上的情形再度发生,一是对会议时间作好妥当安排;二是完善相关规定,明确现场投票结果应在网络投票结束之后公布,这样也就能避免因规定缺位,股东与公司之间产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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