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称国有控股股东从此要规范运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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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7:43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郭凤琳 孔维纯 上海报道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表示,在中央企业的集团公司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该是利好消息。选择宝钢作为第一家建立规范运作的董事会试点公司,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给股市一个信号:从此国有控股股东要规范运作。这将对保证国有控股股东公正透明决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减少内部人控制的可能。
在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上,李荣融说,新董事会之所以可以起到这种作用,是因为在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这样可以确保其决策的独立性,从制度上保证决策不被内部人操作。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是国资委努力的方向。 李荣融说,选择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董事会试点,一个重要考虑是通过董事会来加快推进包括股份制在内的各项改革与重组,并为股份制企业董事会的组建与运转奠定基础、摸索经验。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决定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成败。从我国十几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国有企业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董事会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这在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中尤为突出。 李荣融说,除少数军工企业外,绝大部分央企都应该建立董事会制度,并由外部董事占多数,这将使得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没有太大的关联,从而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他认为,如果大部分央企建立起规范的董事会,国资委的工作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婆婆加老板”的情况也不会存在。建立董事会后,国资委的任务就是选好董事,再由董事会负责挑选经理人。国资委可以回到本业,即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这样,国有资本调整的速度将比原来快得多,效果也会好得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