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庄之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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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20:10 观察与思考 | |||||||||
2005年6月18日这一天,民安证券总部门口和五洲证券总部门口,同时贴上了醒目的托管通知。 “民安证券”董事长刘大力和“五洲证券”实际控制人刘乐中,是一对亲兄弟,而“五洲证券”总经理邓晖,也曾担任“民安证券”总裁。
“民安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金3亿元,其前身为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2004年7月30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扩至5.1亿元,并在增资扩股完成后,更名为民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早在“粤财信托”时期,“民安”就因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行为出过事。不要忘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设有“非法挪用客户保证金罪”没受到法律制裁,是他侥幸。 在变身为“民安证券”后,刘大力一屁股的屎还没有擦干净,却依旧恶习不改,不顾证监会三令五申,仍在继续大胆妄为,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违规委托理财。 “五洲证券”是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洛阳市证券公司,后迁往深圳。2004年,经证监会批准增资扩股,并更名为五洲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12亿元。 而“五洲证券”还面临着更严重的“出资不实”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虚假出资罪”,仅此一条,便足以让刘乐中尝尝铁窗滋味了。 “洛阳证券”的增资扩股几经风雨,增资扩股前已出现了5个多亿的保证金缺口,此时刘乐中趁虚而入,以承担“洛阳证券”的亏损为名,实际控制了“洛阳证券”。不过他的出资只是在公司账上虚晃一枪,随即不知去向。 刘乐中控制“五洲证券”后,邀请原“长江证券”副董事长邓晖加盟。邓晖率领其“长江证券”及“湘财证券”的旧部,很快就控制了公司各要害部门,并试图打造第二个“长江证券”。 由于历史问题严重,加之新股东出资不实,限于困境中的“五洲证券”,再次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坐庄。 而“坐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明文规定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可“五洲证券”的问题还不仅限于“坐庄”。 兰太实业(600328)就是其代表作之一,“五洲证券”最多时控制其流通盘50%以上。可问题是,2004年的中国股市已兵败如山倒。 从2004年11月12日起,四个交易日内,“兰太实业”换手超过100%,跌幅接近30%,该股的k线图上一连矗起4根让人心惊肉跳的大阴棒。看看这样的k线图,谁都知道,庄家在夺路狂奔。而这一溃千里的庄家,正是“五洲证券”深圳红宝路营业部。 那是因为“五洲证券”接到了证监会明令各证券公司规范资产管理业务文件。“五洲证券”顿感大事不妙。 “民安证券”的情况如出一辄。 “民安证券”在2003年曾大力推行国债买卖委托合同,提供的保底收益率高达8%,但实际上国债回购1年的平均收益率只有3%左右。看看“民安证券”的所作所为,真的让人吃惊。此种“保底收益率”是证监会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而且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文规定的“非法集资罪”,是要判刑的。 “民安证券”通过这种高回报的协议套出现金,挪去买卖股票。 华龙集团(600242)就是其炒作的股票之一,据悉,该公司也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这里还有一段很有意思的戏剧性情节: “民安证券”进入公安机关的视线,居然是因为刘大力自己的举报。 2002年12月,在“民安证券”原副董事长杨庚君、董事周立农等5人合谋下,将建材公司委托中全公司管理,并由民安证券福民路营业部监管的资产理财款5,000万元、粤丰泰公司的2,510万元、民安淮海西部营业部的1,800万元挪走,用于偿还以往挪用的其他公司的理财债务或个人消费。 有意思的是,杨庚君是被刘大力举报的。 “民安证券”发现杨庚君、周立农等划走公司巨额资金,逾期3个月未还,由于刘大力一向与杨庚君不和,遂趁此机会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杨庚君。于是,周立农等人先后于被抓获归案。可公安机关从此也盯上了刘大力。 2005年,“民安证券”与另一家券商合作接盘中储股份(600787)失败,成为此次证监会痛下杀手的导火索。 据媒体报道,目前已经查出的亏损便己高达大5-6个亿左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